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52号)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16]122号),现随文转发你们(见附件1),请遵照执行。
为解决室内装饰企业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问题,省室内装饰协会将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排,组织我省室内装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已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晋升的必备条件,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请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就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二)按照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每人每年学习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每人每年学习不少于24学时,面授培训费用5元/学时)。凡是完不成培训学时的,将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三)今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仅安排公需科目(24学时)和专业科目的部分内容(24学时)的统一培训,课本及培训费合计为296元整,剩余32学时的专业科目将由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组织安排进行学习,费用为200元整。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发表论文著作、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以及省室内装饰协会组织的有关专业培训可按照有关规定折合成专业科目的课时,省室内装饰协会将组织进行登记,请务必于7月底前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资料报省室内装饰协会。无符合相关要求的课时折合项目的人员应继续参加由我协会组织的专业课培训,完成剩余32学时的学习。
(四)对需要办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请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写表格,并寄送个人2寸近期免冠照1张、证书费15元及相应的课时培训费。
(五)对已有《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人员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请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写表格,并寄送《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应的课时培训费。
(六)各地市所属企业送各设区市装饰协会(办)汇总送省室内装饰协会;省直管企业(注册地在西安且由省室内装饰协会直接审核颁发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直接送省室内装饰协会办理。因时间紧,请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要办证人员表发至邮箱:1011563265@qq.com逾期未报者,视为该单位无需要办证人员。
联系人:尤文婷
邮箱:1011563265@qq.com
联系电话(传真): 029-87297026
附件1: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16]122号)
附件1继续教育通知2016.doc
附件2: 陕西省室内装饰行业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名单
附件二陕西省室内装饰行业办理继续教育人员名单.doc